随县商务局:
《省商务厅关于安排2014年度第一批加油站新建计划的通知》(鄂商发〔2014〕65号)和随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第一批加油站新建计划的通知》(随商发〔2014〕30号)下达新唐加油站新建计划。因建设主体联丰(随州)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放弃新建计划申请,经研究,同意取消联丰(随州)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计划。
《省商务厅关于安排2012年度第一加油站新建计划的通知》(鄂商运通〔2012〕39号)和随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第一批加油站新建计划的通知》(随商发〔2012〕60号)下达麻竹高速随县洪山出口站新建计划。因建设主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石油分公司提出放弃新建计划申请,经研究,同意取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石油分公司建设计划。
特此公示。
随州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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