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 号)和《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 号)精神,根据《省卫生健康委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机构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处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卫通〔2024〕2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建立规范化回收企业名录,经企业自主申报,实地考察,并征求市卫健委同意,现将我市第二批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公示期从 2026年4月1日— 4月8日止。
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
联系人:随州市商务局市场科
电话:0722 - 3596579
随州市商务局
2026年4月1日
随州市第二批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姓名联系方式 | 处置种类 |
广水市四海科技有限公司 | 广水市太平镇太平社区原明星村小学 | 刘明涛151****5678 | 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 |
我局于2026年4月1日发布的《随州市第二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公示》,截止到2026年4月8日,门户网站渠道共收到意见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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