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关切>工作动态
促进全市外贸出口稳定发展工作联动机制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15 信息来源:随州市商务局 编辑:随州市商务局 审核:胡欢 字号:[ ]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外贸发展环境,促进全市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增长,决定建立促进全市外贸出口稳定发展工作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以创新服务为主题,县、市、区政府、市各涉外部门联动,大力实施促进外贸稳定发展举措,进一步提振外贸企业信心和决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目标、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共同推进全市外贸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二)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为原则,统筹协调解决影响全市外贸出口运行和外贸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全力破解外贸出口企业融资难的关键问题。

(三)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外贸出口的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出口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去留工作。由于出口企业所在地财力等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足额兑现支持政策,导致对出口企业支持力度下降,出口企业有权自主选择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去留。

(四)掌握全市外贸出口运行情况和发展态势,强化外贸运行监测分析、协调调度,研究制定相关应急策略和长远发展措施。

(五)支持我市优势出口产业做大、推进出口企业诚信建设,鼓励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促进出口企业做强。

(六)推动我市外贸出口项目建设,加大出口产业重组项目协调力度。

(七)强化外贸出口企业融资、人才引进、用工、用地等综合协调,推动建立解决困难的长效服务机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随州海关、市行、市外汇管理市金控集团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王晓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牵头、协调和联络等相关工作。做好国家、省、市外贸政策落实工作,结合实际出台拟订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协调省级商务部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上级职能部门为外贸出口提供便利化。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配合商务部门拟订外贸扶持政策,实施财政资金支持,设立出口产业境外市场开拓专项基金,督促各地各部门足额拨付各项支持资金。

税务局: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政策效应,保障退税指标,加快退税进度。开展出口退税质押,为出口企业融资提供便利。运用好农产品出口信息采集价的管理方式,用足用活政策,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大对综合性贸易出口的支持力度。

随州海关主要负责实施出入境货物及包装物、运输工具等检验检疫申报、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中的便利化措施。协调武汉海关,针对全市出口商品特色,采取个性化服务措施。

地方金融局牵头组织针对对出口企业的各项融资活动。

市人民银行:负责落实各金融机构对出口企业的政银企对接工作。

市外汇管理局:主要负责实施企业出口业务融资、货物进出口收结汇、购付汇及外汇核销方面便利化措施。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推进外贸出口企业上市进程,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企业上市支持政策。

金控集团通过融资平台为企业解决过桥资金

随县:落实到位专项支持资金;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外贸出口的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属地出口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的去留工作,对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迁入的出口企业按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优惠政策。参照市里的工作机制,相应成立本级外贸出口联席机制。针对出口企业提交的问题,属于本级协调解决的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研究办理,属于上一级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广水市:落实到位专项支持资金。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外贸出口的扶持政策;参照市里工作机制,相应成立本级外贸出口联席机制。针对出口企业提交的问题,属于本级协调解决的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研究办理,属于上一级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曾都区落实到位专项支持资金。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外贸出口的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属地出口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的去留工作,对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迁入的出口企业按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优惠政策。参照市里工作机制,相应成立本级外贸出口联席机制。针对出口企业提交的问题,属于本级协调解决的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研究办理,属于上一级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市高新区落实到位专项支持资金。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外贸出口的扶持政策;对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迁入的出口企业按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优惠政策。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落实到位专项支持资金。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外贸出口的扶持政策。

其他相关单位要按照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促进外贸发展原则,在职责范围内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行外贸发展措施,切实为外贸出口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通报本单位外贸出口发展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落实外贸出口有关问题情况。

(二)专题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外贸出口中的突发情况、紧急事件和企业反映较为集中或影响较大的问题。研究制定一产一策一地一策一企一策等个性化措施。

(三)日常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对上级关于外贸工作的要求、有关事务性工作、跨部门工作事项、企业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等要及时沟通、协调处理。

(四)重点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各地各部门为外贸企业解决问题、提供扶持政策等相关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将发展外贸工作方面的创新举措、经验总结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送市委办、市政府办梳理后,专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五)问题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出口总额确定30家外贸出口龙头企业为重点联系帮扶企业。对企业所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建立责任清单,落实责任。

(六)问责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采取企业评议、分类检查等形式,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对成绩突出、企业反映良好的成员单位,提请市政府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提请市政府实施行政问责。

四、相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实效,切实为外贸企业提供创新服务,促进全市外贸稳定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本单位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童琳,联系电话:3596392,传真:3596591,电子邮箱:szswjbgs@163.com )。

附件:1促进全市外贸出口稳定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docx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